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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日期: 2016-12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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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新三板与IPO
◆为新三板上市项目提供全程专项法律服务
◆对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调报告
◆根据尽调报告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
◆协助公司进行股改
◆出具法律意见书
◆起草发行股份认购协议、董事会议案、股东大会议案
◆协助起草、审查股票承销协议、申报材料和章程修改草案等法律文件
◆协助主承销商确定发行办法、发行规模、发行价格
◆协助起草、修改、审查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报告、发行预案、可行性分析、发行公告等专项法律服务
□企业境内外上市法律服务
◆协助撰写及审查招股说明书
◆担任发行人律师,为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(含A股、B股)并挂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
◆为已上市公司的再融资(配股、增发)进行法律审查,出具法律意见书
◆为上市公司之间、上市公司与非上市企业之间的股权收购、资产置换进行法律审查,出具法律意见书
◆为已被暂停上市的公司、被摘牌公司(终止上市)重新恢复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
◆为已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、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,以及其他大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提供法律审查,出具法律意见书
◆为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(含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)以及养老基金的规范、改造、扩募和续期出具法律意见书
◆为境内企业海外上市(即在境内设立股份有限公司,到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,如发行H股、N股、S股或者发行外国存托凭证)出具法律意见书
◆为境内企业或自然人,以境内资产或权益到境外设立公司并在境外发行上市(即所谓的红筹股上市)出具法律意见书
◆担任证券主承销商的法律顾问,对承销商推荐发行公司并承销证券进行法律审查
◆证券公司的设立及其增资扩股,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及其重大变更事项,出具法律意见书
◆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服务
◆在外商投资领域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:中国法律环境测评和行业政策研究;协助客户制定在华投资策略与规划;市场进入的设计与执行;寻找和评估商业合作伙伴并进行尽职调查及可行性分析;协助谈判及参与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;办理有关政府审批和登记程序;拟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;设立投资性公司/地区总部/研发中心并为其提供其管理和运营所需的日常法律服务等。
□股权投融资
◆信托(含交易模式设计、信托计划的设立、发行、尽职调查、出具法律意见书、草拟相关法律文书)
◆基金(含交易模式设计、基金产品的设立、发行、尽职调查、出具法律意见书、草拟相关法律文书)
◆融资租赁
◆资管(含交易模式设计、资管计划的设立、发行、尽职调查、出具法律意见书、草拟相关法律文书)
◆结构金融业务
◆重组
□私募基金
◆为私募基金的结构设计、募集、投资、基金管理及退出提供全程法律服务
◆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法律意见书,并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
□代理证券民事赔偿纠纷的诉讼,以及与证券有关的诉讼业务
□企业法律顾问
◆为企业设立法律风险、重大决策法律风险、合同法律风险、知识产权法律风险、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、财税政策法律风险等企业等风险管控方面提供法律服务
□重大资产重组/债权债务纠纷/并购收购
◆为企业提供资产、债权、债务重组和并购等服务
◆为股权并购项目提供尽职调查、商务谈判、设计交易结构、起草法律文件及协助履行、出具法律意见、参与或主持交割、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专项法律服务等
□金融法律业务
◆为包括商业银行、农信社、农村商业银行、村镇银行、信托公司、证券公司、金融租赁公司、外资金融机构、保险公司、担保公司、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,能够全程为金融机构设立、日常经营管理、风险控制、改制、重组、并购、关闭清算提供法律服务
□其他证券类
◆在企业债、公司债、可转换公司债、短期融资券、中期票据、城投债的发行方面提供全程法律服务
◆为新三板上市项目提供全程专项法律服务
◆对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调报告
◆根据尽调报告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
◆协助公司进行股改
◆出具法律意见书
◆起草发行股份认购协议、董事会议案、股东大会议案
◆协助起草、审查股票承销协议、申报材料和章程修改草案等法律文件
◆协助主承销商确定发行办法、发行规模、发行价格
◆协助起草、修改、审查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报告、发行预案、可行性分析、发行公告等专项法律服务
□企业境内外上市法律服务
◆协助撰写及审查招股说明书
◆担任发行人律师,为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(含A股、B股)并挂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
◆为已上市公司的再融资(配股、增发)进行法律审查,出具法律意见书
◆为上市公司之间、上市公司与非上市企业之间的股权收购、资产置换进行法律审查,出具法律意见书
◆为已被暂停上市的公司、被摘牌公司(终止上市)重新恢复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
◆为已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、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,以及其他大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提供法律审查,出具法律意见书
◆为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(含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)以及养老基金的规范、改造、扩募和续期出具法律意见书
◆为境内企业海外上市(即在境内设立股份有限公司,到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,如发行H股、N股、S股或者发行外国存托凭证)出具法律意见书
◆为境内企业或自然人,以境内资产或权益到境外设立公司并在境外发行上市(即所谓的红筹股上市)出具法律意见书
◆担任证券主承销商的法律顾问,对承销商推荐发行公司并承销证券进行法律审查
◆证券公司的设立及其增资扩股,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及其重大变更事项,出具法律意见书
◆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服务
◆在外商投资领域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:中国法律环境测评和行业政策研究;协助客户制定在华投资策略与规划;市场进入的设计与执行;寻找和评估商业合作伙伴并进行尽职调查及可行性分析;协助谈判及参与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;办理有关政府审批和登记程序;拟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;设立投资性公司/地区总部/研发中心并为其提供其管理和运营所需的日常法律服务等。
□股权投融资
◆信托(含交易模式设计、信托计划的设立、发行、尽职调查、出具法律意见书、草拟相关法律文书)
◆基金(含交易模式设计、基金产品的设立、发行、尽职调查、出具法律意见书、草拟相关法律文书)
◆融资租赁
◆资管(含交易模式设计、资管计划的设立、发行、尽职调查、出具法律意见书、草拟相关法律文书)
◆结构金融业务
◆重组
□私募基金
◆为私募基金的结构设计、募集、投资、基金管理及退出提供全程法律服务
◆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法律意见书,并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
□代理证券民事赔偿纠纷的诉讼,以及与证券有关的诉讼业务
□企业法律顾问
◆为企业设立法律风险、重大决策法律风险、合同法律风险、知识产权法律风险、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、财税政策法律风险等企业等风险管控方面提供法律服务
□重大资产重组/债权债务纠纷/并购收购
◆为企业提供资产、债权、债务重组和并购等服务
◆为股权并购项目提供尽职调查、商务谈判、设计交易结构、起草法律文件及协助履行、出具法律意见、参与或主持交割、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专项法律服务等
□金融法律业务
◆为包括商业银行、农信社、农村商业银行、村镇银行、信托公司、证券公司、金融租赁公司、外资金融机构、保险公司、担保公司、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,能够全程为金融机构设立、日常经营管理、风险控制、改制、重组、并购、关闭清算提供法律服务
□其他证券类
◆在企业债、公司债、可转换公司债、短期融资券、中期票据、城投债的发行方面提供全程法律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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