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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婚姻家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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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作者:
    • 来源:
    • 日期: 2016-12-06
    • 浏览次数: 1106
    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依据是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,而如何判断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,法律为此规定了五种情形,当有此五种情形之一时,经调解无效的,人民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。这五种情形分别是:
    1、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。
    所谓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,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(一)界定为: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。
    2、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。
    3、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。
    4、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。
    此项取证一般较为困难。
    5、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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